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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8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8 03:31:08

我喜欢800字作文

我喜欢800字作文【第1篇】: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武则天一阵冗长的钟声打破沉寂,朱红的大门被打开。一个柔弱的女子款款而出,顺着那长长的台阶,走出深庵,步入纷乱的红尘。在那个与世无争的佛门净地,人们看到的是其诗《如意娘》“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常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中的情意缠绵柔情若水,又能有谁看出她细碎步履中日渐成熟的霸气?

自古深宫中的红颜扮演的总是祸水这个角色,自古宫廷里的女子饮泣的总是无可奈何的悲剧。而她,以不一样的姿态立于不属于红颜的朝堂之上,在龙位上书写妩媚的一笔,成为历史中独特的一道风景。

武则天三个大字高悬于“政启开元,治宏贞观”之上,有谁敢说她的能力不及男子?天字一号才子狄仁杰与姚崇伏拜于她的脚下,宫殿之下更有多少能人贤士对她俯首称臣。

一袭皇袍穿越历史的朝堂,她是五千年里绝无仅有的至尊女皇。

残酷的现实磨练了她惊人的毅力,在无数帝王将相面前,她以柔中带刚的姿态毫无惧色地站在历史之巅。她以铁腕征服了天下,以霸气驾驭了属于自己的盛世王朝。八十二个坎坷的春秋,她导演了一出令人叹服的霸王之戏。

十四岁入宫她还只是个柔弱的“媚娘”,年轻的她或许不懂深宫里的血雨腥风。时间带着俗世的残忍,在她身上烙印下一道道悲伤的轮回。可冰冷的深庵并没有锁锈她的报负,她坎坷地走过岁月,另类的诠释了“红颜”这个词,它与似水的性情无关,它是勇于挑战的一种成熟与霸气。

看惯了“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的不堪回首;听腻了“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无可奈何。女子其实并不是曹雪芹笔下的“水作的”人儿。

武则天拥有盛世凌人的霸气,她是独立于帝王间的至尊红颜。她敢于直面所有的指责与批评,一尊无字碑横亘过历史至今,似乎早就为后来曹雪芹的论断拟好了反驳。

她是万千后宫中历尽辛酸悲苦的可怜女子,但她也是一代盛世的至尊红颜,她庄严的站在历史高处,用她妩媚的笑展示了一个强势的“霸”字,它不一定是古战场上的刀光剑影,也不一定是霸王别姬的稀世旷今。

我喜欢800字作文【第2篇】:

我喜欢的课很多,可最令我难忘的要属那一节作文课了。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嘈杂的教室立刻安静了下来,假如一根细小的针掉到地上,都可能听到声音。谢老师走上讲台笑眯眯地说道:“今天这节作文课,咱们先玩个游戏,名字叫‘心有灵犀’猜猜猜。”一听到“游戏”两个字,同学们的眼睛“噌”地一下发亮了,寂静的教室一瞬间像锅里烧开的热水一样沸腾起来。有的同学高兴地直拍手,有的同学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使劲地跺着脚,还有的同学大声地喊着:“老师万岁!”游戏规则是老师让两位同学的其中一名,用表演方式为另一名同学“诉说”着他的意思。

接着,老师大声宣布:“游戏开始!”老师选出了我我好朋友吴桐来配合。来到场中央,我们俩互相挤了挤眼,友好地握了握手。之后,老师上我表演,她来猜。我心想:这对我们来讲就是“小菜一碟”的事,我们俩可是黄金搭档呀!我先抽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两个名词来表演。是“孙悟空”、“老爷爷”。我暗自窃喜道:“嘻嘻!这两个词真简单!于是计时开始,第一个词是孙悟空,我先搬我的腿,与另一个腿呈90度,然后我把右手的手腕一弯,再架到眉手的上面,紧接着左右乱跳。不知怎的,我刚做了一个大概动作,吴桐就有爽快地答到:“孙悟空!”老师说道:“加十分!”我为她竖起一个大拇指。接着是“老爷爷”,我驼下背,手呈拳状,捶着后背,还不时地发出“咳——”地咳嗽声,行走起来比蜗牛还要慢。见此景,同学们都捧腹大笑乐得合不拢嘴巴。我也默默地夸自己:我的表演真是太逼真了,太具有感染力了。不到几秒钟,又一个正确的答案飞出来了。只见老师高声说道:“有史以来最棒的组合产生了,她们是吴桐、陈茜园,掌声鼓励一下。”只听“啪!啪!”雷鸣般的掌声传到了边,我和吴桐也激动的连蹦带跳。

老师接着讲道:“同学们,你们把这精彩的游戏过程写出来,就是一篇好作文了……。”

这节有趣的作文课使我学会了写作文的技巧,知道素材从生活实践中来。我真喜欢这节课。

我喜欢800字作文【第3篇】:

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名言,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他们给人力量,使人振奋。

我读过的名言就像海边的贝壳,数不清,也数不尽。可有这么一句名言总在我的脑海中徘徊,它就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名言的意思是:不要以为微小的坏事就去做,不要以为微小的好事而不去做。

读三年级时的一天,快到放学时间了,数学老师拿着一叠试卷来到教室。看着老师高兴的样子,我心想:这次考试成绩肯定很好。果然不出我所料,老师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这次考试都在85分以上,大家一定很激动吧!尤其是有5名同学考了100分。”老师说完,就把试卷发下来。我拿到试卷,第一眼就看到试卷上一个大大的“100”,顿时,满怀希望的我立即变成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自我陶醉着!我扫描着试卷上的题目,突然,我发现一道口算题错了,竟然把“9.9”看成了“99”。唉!都怪我粗心大意。那么,是老师没有发现?还是……这时,一个想法出现在我的脑海中:赶紧把它放到书包里,一会儿老师发现了,这个100分可就没了!想完,我便立即把卷子往书包里一塞,急忙往家里跑去。

到了家里,我匆匆吃了几口饭,走到书房,把卷子掏出来一遍又一遍的看,思想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不如把卷子改一下?不行!这时我感到耳边有两个声音,一个说:“要诚实,下次细心点就行了。”另一个说:“管他呢,这样可以考100,重要的是分数,管它诚不诚实。”“不能改。”“改。”“不能改。”“改。”……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忙完家务的妈妈走进来说:“怎么了?”我只好把今天的事跟妈妈说了一遍。妈妈十分严肃地说:“明天去找老师把分数改过来。”我喃喃地说:“我好不容易才拿了一个100分的试卷,多难得呀!”妈妈更加严肃地说:“你读了那么多书,难道连‘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也不懂吗?孩子,我们要的是真才实学,明天找老师把分数改过来,好吗?”我默默地点了点头。第二天,我拿着试卷,毅然向老师办公室走去……这样,我得了99分。可是,我一点也不后悔,因为在我的心灵上得了满分。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它是让我在心灵上获得满分的名言。

名言是人类遗言文化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是人类的文化宝库,我爱名言!

我喜欢800字作文【第4篇】:

每个人在呵护着生活,可是生活只为部分人开花。所以说很多时候,人之所以抛弃生活,其实是生活先抛弃了人。

乌江边,英姿勃发,不是霸王风范;临千军,镇定自若,满怀伤感与凛然。忘记了如何认识的你,只记得楚汉争霸震惊历史;忘记了为何迷上的你,只因为你冒死冲进阿房宫,为了心爱的女子,不顾自身安危;忘记了为何崇拜你,只觉得你慷慨赴死豪气冲天,只身大战汉军,虽身中数箭却屹立不倒。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我心中的你,传奇的人物,传奇的一生。你淡淡的走了,后人在评论时,只淡淡地说是不爱生活,可是你遭遇了多少谁了解?没有经历过又怎么会懂?你是我的偶像,你的中信中义令我折服,浴血为盟,你将刘邦视为亲兄弟,对其十分信任。尽管刘邦阴险,狡诈,甚至想要夺取你的天下,你还是信任他,与他坦诚相待,于是才有了楚汉争霸,才有了四面楚歌的遗憾与后悔,因为你的信义,我敬重你,也应为你的信义,我对你深感惋惜。记得攻入咸阳后,你变了:看不清“美丑”,辨不了是非,吕后的阴险与狠毒你不知,你只知她是你嫂嫂,她的话顺耳,她了解你的心意,孰不知她在利用你的仁义来实现夺权大计,这就是你的致命之处,是善良情感造成四面楚歌,造成垓下之战一败涂地。虽说刘邦胜了,你败了,可他是靠张良的足智多谋,韩信的用兵如神,他不具备称王的条件,你才是历史上真正的王。你和窦漪的爱情感天动地。窦漪先去,千古叹然。你用诗来发泄心中的愤怒与伤感,慷慨陈辞“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窦兮窦兮奈若何!”一曲终了,潸然泪下, 你们的爱情伟大而震撼天地。没有经历过风雨的人,总是把崎岖的山路一笔带过,可谁知道走路的人磨破了多少双鞋,流了多少血?我终于醒悟?整了整身上的行囊,真沉。既然决定了方向,那怎能再次停留?既然决定了方向,那怎能落在人后。只能坚定地迈开大步向前走。悠悠历史长河,我们无法评说谁是谁非,谁称得上是英雄,可你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你的威名千古流传,在我心中,你就是真正的英雄!

我喜欢800字作文【第5篇】:

俗话说“自古忠义难两全”我看不然,他就做到了,他就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关云长!关羽在涿郡遇上东汉政府动员各地豪强地主组织武装,共同镇压黄巾起义。

他在这里结识了当地正在聚众起兵的刘备和张飞,三人志同道合,一见倾心,友爱异常,亲如兄弟。后世传说,刘、关、张三人曾在桃园结义,他们曾经誓言:“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从此以后关羽深深的记住了这段友情!

在关羽身上,“忠”和“义”是结合在一起的。“屯土关公约三事”中,关羽兵败被困土上,刘备不知下落,张辽劝降,关羽讲明“降汉不降曹”,并约定一旦闻知刘备所在,立即辞别曹操投奔刘备。在许昌,曹操为了笼络关羽,使尽了各种手段。“小宴三日,大宴五日,”,“今天赠赤兔马,明天赐锦袍”关羽“甚感操恩”但始终不忘旧主刘备。当关羽得知刘备在袁绍处时,便踏上了千里迢迢寻找刘备之路。曹操千方百计挽留不住,重重关隘阻挡不住。关云长挂印封金,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表现了必不负心“忠不顾死”的磊落胸怀和英雄气概。

华容道上关羽放走曹操的故事,则重点突出关羽“义”字,当时曹操只有“三百余骑随后”,且人困乏,如果再战必被关羽所擒。曹操只得听从谋士的话求关羽放行,关羽想起当年曹操恩情,冒着违反军令状要被斩首的危险,放走了曹操。这种目无卑法,发生在关羽身上,让人记住的不是他的不遵守军法,倒是他的义薄云天。

自从斩杀程志远初试宝刀,便开始了他辉煌而传奇的戎马生涯。破黄金首立战功。既而温酒斩华雄,名扬天下。虎牢关前战吕布,威慑十八路诸侯。斩颜良,诛文丑,解白马之围,大挫袁绍!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义胆冠群英,单刀赴会,藐视吴臣若小儿。刮骨疗毒,饮酒对弈,谈笑自若!水淹七军,擒于禁,斩庞德,威震华夏!

每次战役,均是智慧与勇气的运用,胆量与自信的完美结合!所以说关羽才称得“武圣”《三国演义》中关羽富有特殊的气质和精神,他是作者热烈颂扬的英雄人物,也是写得最成功的人物之一,在近六十年的一生中,策马横刀,驰骋疆场,征战群雄,在“温洒斩华雄”“诛颜良、文丑”表现他万人敌的“勇武”;“临江会”,“单刀会”突出他凛然不可视的“神武”;“刮骨疗毒”看到他沉着的“大丈夫”气概。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忠义的象征,勇猛的典范,智慧与力量的结合,“武圣”,关羽关云长!

我喜欢800字作文【第6篇】:

脑海的仓库中储存着所学的名言:“有志者事竟成”、“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一知半解的人,多不谦虚;见多识广有本领的人,一定谦虚”……其中“失败乃成功之母”是最我喜欢的名言。

19日早上体育刘老师让我们练脚夹着球跳绳。这个项目是在一个球的中间夹着一块木板,我们站在木板上夹着球跳绳。第一次刚站上去,真是一眨眼的功夫,只听“咚咚”,我居然从木板上摔了下来。揉了揉摔疼的地方,又站了上去,吸取上次教训,伸直双手用于平衡,可身体还是左右晃动,又一次摔下来了。“好疼呀!反正这个项目也不用考试,算了吧!”正当我想要放弃的时候,耳边响起了“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名言,“哪里失败就要从哪里站起来,不站起来永远没有成功的机会!”于是我就在摔倒的地方直直地站了起来,心中的决心也增加了。练习了5次后我终于能跳了起来。“加上绳子。”刘老师一声令下。听了她的话,我心中又产生了恐惧感,为了甩绳子,身体一下子就失去平衡,前后左右猛烈晃动,整个人又小狗吃屎般得从木板上摔了下去。爬起来,心惊胆战地站上木板,又在害怕心理作用下摔倒了。终于能把绳子甩起来,可又因为手脚没有配合好,再一次摔了下来。这样摔倒,爬起来十几次后,人又累,伤口又在隐隐作疼,放弃的念头再次占领了脑海,同时脑海中又想起“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名言,“要学会总结教训,不断尝试才有成功的机会,否则前面所有的失败都是徒劳,我要成功!”于是我在脑中把每个步骤的要领想清楚,拿起绳子,镇定地站在木板上,在尝试多次后终于能完成了夹球跳绳的动作了。我成功了!

以前只顾着抄、背、默,根本不去好好理解名言的真正含义,经过这次,我终于明白了这句名言的含义:失败的时候,不能灰心,吸取教训,整装待发,成功就在前方。“失败乃成功之母”是我最喜欢的名言,它是激励我克服困难,继续前行的心理动力!

我喜欢800字作文【第7篇】:

中国有四大名著,更有各类的名家著作,样样精彩。而欧美的优秀作品也不少:《老人与海》《飞鸟集》等,也都是妙笔生花,令读者眼前一亮。但在这众多风格各异,令人眼花缭乱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闻名世界的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我为什么喜欢它呢?因为每当我难过,失败,受到委屈的时候。有一本书永远在激励着我,那就是《三国演义》。其中三分天下的是刘备、孙权和曹操,但是在他们光辉的背后,也有阴暗的一面。曹操曾被耻笑为白脸奸臣,刺杀董卓失败;二打张绣险失性命;官渡之战差点被袁绍打败;赤壁之战更是被孙刘联军打得落花流水,狼狈不堪。刘备呢?卖草鞋时不知受了多少耻笑,多少白眼;徐州之败,他投靠曹操,忍辱负重,为的就是海阔鱼游,天高鸟飞的出头之日。他们虽然受了许多耻辱,经历着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们从未丧失统一天下的志向和称霸一方的霸气,他们遇到失败时,从不屈服,永不退缩的精神和勇气更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中,最让我为之佩服的是描写小人物的一些段子,虽挥墨不多,但句句深入透彻,把每个人物的特点,性格表达的淋漓尽致,其中我对吕布的印象最为深刻:“吕布,字奉先,力大如牛,可举千斤鼎。但有勇无谋,与曹孟德一战,不听陈宫所言,鲁莽行事,后兵败被杀。”从他的身上我更加体会到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蕴含的深刻道理,遇事要听得进他人的建议,扬长避短,虚心学习,才能百战不殆。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经历一些不幸、挫折,也包括我。在几次考试中,我成了一个失败者,在我难过的时候,我想起了韩信有胯下之耻,张良有捡鞋之辱……,与他们相比,我的失败又算得了什么?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下决心要把失败当成磨练,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件事,即使自己是天空中的一颗凡星,也要证明自己的价值。我相信,只要在困难挫折面前永不退缩,绝不低头,那就会离成功更进一步。《三国演义》是一本真正的精神食粮,对于你的心理,精神都会有一种极大的震撼,我反反复复读了好多遍,百看不厌,我深深地喜欢上这本书。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泪,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历史已经远去,只留下后人在笑谈古今,批评前人的过错,表扬前人的功劳,吸取前人的教训,学会面对成败,面对人生。

我喜欢800字作文【第8篇】:

平实的语言中流淌着生动的韵律近日,简朴的表述中传递着深刻的思想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

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

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我喜欢800字作文【第9篇】: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夜,深深,静静。只有春水在流,只有清风在拂。唐朝灰飞烟灭了。亡国之君是李煜,我最喜欢的词人李煜。

他不懂得陈词滥调,也不会慨然正气,有的只是忧婉与凄楚,柔美与怜惜。他不会向自己的臣民诉苦,也不会向别人吐露自己的心声,他只会去揣摩,去抒怀。因此,他不配为帝,不配君临天下。他手中的笔固然能够绘出千古美文,但却不能够使自己的国家有条不絮;他胸中的心固然能直抒胸臆,但他却无法使自己的臣子们归附于心。“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做为大臣们的感叹,真是妙手偶得。他只是一个词人,一个境界很高的词人,仅此而已。梦醒时,繁花散落了一夜的凄凉。那遍地的花瓣是他昨天的故事,也是故事中昨天的他。如今的亡国之君,心中只有揣揣,欲哭无泪,无奈,唯有借景消愁,站在小楼上,有的只是回忆,那回忆的思绪啊,就像一把并未钝锈的剑,碰触着,便在心底成长为一种苦苦的痛。‘‘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他在这个世界上,悲凉而孤独。留下的,只是感叹。他眷恋他所能眷恋的一切,他憎恨他所能憎恨的一切。他选择他所能够选择的,他放弃他所能够放弃的。李煜啊!你富有如日,却苍白如月,迷茫如星啊!‘‘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梧桐的叶儿,柔和地飘落在地上,静静地。他空椅在那儿,感到无尽的悲凉。他似水年华的梦,流淌,流淌。。。。。。他的心随风飘荡,心思却天各一方,思绪无常,如同那‘‘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的感觉一般。一个字:愁。愁干了小溪,愁倒了大树,只有月亮还在哭泣,哭泣。。。。。。

细细想啊,如果不是丢了江山,又哪来的千古佳句美名远扬;如果不是有了愁恨,又哪来的优美诗词万古流芳。如洪的历史滚滚而来,一转眼又滚滚而去。碾走的是往日的烟尘,留下的是词人李煜,还有他那动情的诗词。千百年来,至今还在耳边回响不绝: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渐渐地,我把对他的鄙夷转变为同情,接着,我又把对他的观点转化为另一种感情边城

我喜欢800字作文【第10篇】: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西游记》在众多的经典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中国古典名着《西游记》,主要原因是作品所描述的四位主要人物:唐三臧、孙悟空、沙和尚、猪八戒四师徒,他们不怕各种困难,历经千辛万苦——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灵山,取得真经。

在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故事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大概情节是这样的,有一天唐僧师徒四人走累了,就在山边一棵大树下休息,让悟空去化点缘,悟空化缘回来,远远看到师父头上有一股邪气,想必师父遇到了妖怪。原来白骨精看到唐僧在休息,孙悟空又不在,就抓了一些蛇和一些青蛙,变成食物,自己变成一名村姑,走向前去给唐僧师徒送饭,正在这时悟空回来了,看到白骨精变的村姑,举棒就打,白骨精真狡猾,扔下一堆白骨在地上,自己跑掉了。悟空又把白骨精给的食物变回原形,是一些蛇和青蛙,猪八戒见没吃到食物就说:“师父,悟空是不想让我们吃上饭,才把食物变成蛇和青蛙的。”唐僧责怪孙悟空。白骨精为了想吃到唐僧,再变成老婆子。孙悟空再次识破白骨精,二打白骨精,白骨精再次逃走。唐僧怒喝孙悟空。如此反复,白骨精两次被悟空识破真相,还差点丢了性命。

它知道有孙悟空在,是吃不到唐僧肉的,决定再施诡计,让唐僧把孙悟空赶走。白骨精又变成一个老头儿,手持拐杖,来找唐僧,悟空认出那老头又是白骨精的化身,上前喝道:“大胆妖怪,你骗不了我老孙!”说着又要举棒打去。——悟空气得毛发直竖,大喝道:“不管你千变万化,妖怪总是妖怪!”说罢抡棒就打。——悟空回答说:“妖怪吃人本性不变。你今天救了它,它却不会放过你。是妖就要打,哪能讲慈悲!”悟空撇开唐僧,一棒打去,把那老头儿打下深涧。

尽管孙悟空打妖怪很得力,但是还是被唐僧赶回了花果山,这么一位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斗得过诡计多端、善于变化的白骨精,却斗不过慈悲为本的唐僧,他带着委屈、遗憾、怨恨回到了花果山。读完这本书后,我体会到:做事情就不要害怕困难,就一定成功;做人要讲慈悲,要做个好人,慈悲是做个好人的准则,但唐僧太慈悲了,不应该对妖怪讲慈悲,更不应该人妖不分、是非颠倒;要学习孙悟空执着的精神,就是受到委屈,凭着自己人本事,也要保护师父完成使命。

我喜欢800字作文【第11篇】: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历险小说,作者笛福在书中介绍了一位天生爱冒险、不满足于现状、不甘平庸,有着实干精神、性格坚强的人。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就对自己航海的爱好相当执着。一次偶然的机会,鲁滨逊忘记了父母的忠告,登上了朋友父亲的船,去体验航海的生活。天有不测风云,老天让鲁滨逊为他做出这个错误的决定付出了代价。出海的那几天,船遇上了大风暴,而且一次比一次凶猛。果然,不出我们的预料,在一次大风暴,船沉没了。船上的人都被这场大风浪吞没了,幸运之中,鲁滨逊幸存了下来,成为唯一的幸存者。鲁滨逊在海上漂呀,漂呀,飘到了一个小岛上,这个小岛荒无人烟。听到这里,大家一定会想,这个小岛没人、没食物,还有野人出没,他必死无疑。但是,你们想错了,鲁滨逊没有放弃,用自己的双手,在这座孤岛上,为自己创造了一条生命之路。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一切。

鲁滨逊先把沉船上一切有用的东西转移到孤岛上,又砍了一些木材,为自己建造了简易的房子、家具。还饲养了许多山羊,作为肉食、羊奶的来源。渐渐的,他还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后来,鲁滨逊又救了一个野人部落的首领,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了一切,创造了自己的“王国”。我们现在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可以说处处有美存在,关键是要我们去发现,去挖掘。可是,现在社会上却有一些人不但不付出汗水,而且一心想着吃现成饭,总以为不付出行动就可以拥有财富,那些流落街头的乞丐不就证明了这一点吗?

他们一味感叹自己的命运如何悲惨,却从不用自己的双手去奋斗,为求得生存乃至幸福奋斗不息,甚至不觉得靠乞讨生活是多么不光彩的事。在他们身上就大大缺乏鲁滨逊那样的拼劲和对美好生活执著追求的信念。我们在学习、生活中,同样需要具备鲁滨逊的那种精神。“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

我现在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地去面对,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一切!

我喜欢800字作文【第12篇】:

从小就喜欢那种站在天台上的感觉。

站在天台,张开双臂似乎可以拥抱一切,那种解脱的感觉一直印在心里。仿佛一切的压力, 苦恼可以被迎面吹来的风吹走。喜欢站在天台上看天,那清澈干净的蓝天仿佛人的心灵一样美 好,那一层层的云彩在天空中浮动着,很想去触摸它。喜欢站在天台上大叫,虽没有高山流水,但 对这下面大喊可以减除一切烦恼。喜欢天台的静,没有任何人打扰。喜欢站在天台上看太阳,用 手遮着太阳,那若隐若现的感觉真的很好。喜欢在天台上回忆,回忆痛苦, 回忆甜蜜。小学毕业前,同学问我:毕业后第一件事干吗?我说:找个天台,放松放松。他们很不可思议,因为只有我以这种方式来放松。

也许很少有人喜欢天台的感觉。正如别人喜欢晴天,而我喜欢阴天一样。突然有一天感觉眼前暗暗的,朋友告诉我这是阴天。那种凉凉的感觉很好。 如果清早出门看见这样的天气我会高兴一天。 阴阴潮潮的空气带着风,那一夜之间开满枝头的桃花瓣被风吹的满地都是。 还没看到那争艳的场景, 便慢慢谢去, 叫人留恋至今。潮潮凉凉的空气中酿着桃花瓣和泥土的香。不愧为“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那香味真的很腻。

我喜欢风,喜欢它从耳边经过的声音,真的很好听。喜欢荡秋千,因为可以这样听风。喜欢7:00从家出门去学校,这样我会把车骑得很快,可以更清楚听到风的声音。

更喜欢薰衣草和枫叶。理由很简单,喜欢薰衣草那沁人心脾的味道,喜欢它的淡紫色,更喜欢那一片薰衣草,一片紫色,一片清香;喜欢枫叶。喜欢那种缓缓掉落的感觉,更是认为那里有一段思念,思念着某些最珍贵的东西。“缓缓掉落的枫叶像思念,为何挽回要赶在冬天在以前”。

有时会对自己好奇,为什么那么另类。当别人喜欢《武林外传》时,我却认为那是胡扯,不现实。当别人恋上晴天时,我却恋上阴天。当别人认为毕业后倒头睡觉看电视时,我却告诉别人要去天台放松。当别人喜欢上玫瑰的浪漫和牡丹的富贵时,我却喜欢一种草和树叶。当别人喜欢上音乐时,我却在此基础上喜欢上风的声音。

也许每个人都会不一样吧。我为有这样一个我而感到骄傲。因为我告诉自己:我是独一无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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