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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4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5-09 19:28:58

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1:

碧绿的春天,茂盛的夏天,金黄的秋天,雪白的冬天。一年有四季,一季接着一季,是多么的美啊!而我最喜欢的是秋天。

秋天在许多人眼里是伤感的,而在我眼里,却是另一番景象。秋天是五彩缤纷的。你看栖霞山的枫叶红了,一片片、一丛丛,一阵风儿吹过,好像无数小手掌在拍打“沙沙、沙沙”多么美妙啊!你看,中山陵的银杏绽开了笑脸,满树的果实有的站立在枝头,有的在说悄悄话,还有的摇摇欲坠,来了个“倒挂金钟”,多顽皮啊!秋风拂过,金黄的银杏叶飘落下来,像无数只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

等红过了,黄过了,便是满地的落叶,走上去软软的,脆脆的,有时还发出嘎嘣嘎嘣的声音,那是老年树叶僵脆的身体,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融入到泥土里。我最喜欢那满地的银杏树叶,像给大地铺上了金砖,十分美丽。

落叶归根,那是所有树叶在秋天的心愿,可爱的风孩子轻吹一口气,漫天飞舞的树叶像一只只可爱的小精灵在跳最后一个舞蹈,直到跳累了,它们才慢慢落入大地母亲的怀抱。

四季就像四个好姐妹,为大自然带来多彩的世界,而我最喜欢这金色的秋天!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2:

我原先对打羽毛球不感兴趣,现在居然喜欢上了打羽毛球,你说怪不怪?

前几天,吃过晚饭后,爸爸、妈妈带我去打羽毛球,一进羽毛球馆,就看到了许许多多的叔叔、阿姨们带着小朋友来打羽毛球,看到球场上的小朋友们非常认真,我也叫爸爸教我打羽毛球,爸爸同意了,还对我说:“打羽毛球不仅可以锻炼身体,而且个子还会长高。”我听了非常高兴!

爸爸首先教我握拍,左手配合好右手把球发出去。我按照这种方法反复练习,几次都没有成功,但我并不放弃,心想自己一定能练好。我又反复的练习,最后我终于成功了。

接着,爸爸又教我怎么接球,爸爸说:“接球时,眼睛要紧盯着球”。爸爸把球发过来,我一挥拍没接到,爸爸又发一次球,球飞到半空,轻轻的飘落下来,我跑了几步用力一拍就打过了!球竟然给我打着了,我高兴的跳了起来。爸爸用心的给我讲着,手把手的教着,我也非常用心的练着,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学会了打羽毛球了。而且还经常找小朋友跟我一起打羽毛球,慢慢的,我现在对打羽毛球非常的喜欢。

通过爸爸这次教我学习打羽毛球,我既锻炼了身体,又懂得了学任何事情都要认真用心的道理。我觉得只要你肯去学,就没有不喜欢的事,更没有做不成的事!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3:

我最喜欢的一个同学

我最喜欢的同学是张子谦。

他,不胖不瘦的身体,一对浓浓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

他的成绩在班上是数一数二的,好多同学都佩服他,老师更是喜欢他,几乎每天都表扬他。有一次,我的同桌遇到一道很难的数学题,他问我怎么做,我想来想去也做不出来。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时,张子谦走过来,对他说;“我来教你吧。”于是,他耐心地给他讲题意,还不时的回答他提出的各种问题,帮他解开了这到题,这时,同桌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张子谦不仅成绩好,而且很乐于助人。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带跳绳,第二天上体育课,我翻遍了书包,找遍了抽屉,就是找不到。这时,张子谦说:“常文杰,没带跳绳吗?”我点点头。“我借你一根吧。”他说,“那你……”“没关系,我还有一根呢。”他说。我向他道谢,他却说:“这点小事算什么呀。”听了这句话,我更加喜欢他了。

这就是我的同学——张子谦,我为有这样一个同学而感到骄傲,自豪。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4:

我喜欢的这只小鸡,它和一般的小鸡可不一样。这是一只绒毛做的小鸡。它身子圆圆的,身上长满了白色的绒毛,可爱极了!

我记得那一次是妹妹生日,妈妈送她了一只可爱的狗熊。一会儿,妈妈又拿出一只毛茸茸的“小鸡”送给我,这让我兴奋不已。我仔细地看着这只小鸡,越看越喜爱。它浑身雪白,身上的绒毛又厚又软,就像一只圆滚滚的绒球。

它的脑袋又小又圆,与大大的身子相比真是玲珑可爱。它一只红红的尖嘴巴高高地往上翘着,好像在唱着动听的歌曲。它那一双又黑又圆的眼睛看着你,好像想和你打招呼呢!这真是一只漂亮而又聪明的小鸡啊! 突然,“小鸡”真的唱起歌来,那歌声多么动听、悦耳。原来是我不小心碰到了一个按钮,小鸡又开心地唱起歌来。我不由得也轻轻地哼起歌来,这只“小鸡”实在太有趣了! 这只绒毛小鸡已经伴随我好几年了,但我还舍不得丢掉它。

这只“小鸡”实在太有趣了,我十分喜欢它!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5: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白云公园。

公园里的桔子园和了许多桔子树,树上的结子红得像灯笼,把枝头压弯了腰,又似乎把整个桔园都染红了,这下可乐坏了果了狸,它“蹭”“蹭”地爬树,在桔子树上快乐地吃着可口的桔子,样子可爱极了。苹果树、梨树都结了一个个又大又香的果子,真想摘下来尝尝。

在白云公园里,美丽的菊花和可爱的蜜蜂构成了一幅秋天的图画。花坛里有红的、黄的、白的菊花,这些香味扑鼻的菊花引来了大批的蜜蜂,蜜蜂辛勤地采蜜,小鸟快乐地歌唱,小动物们纷纷搬运着喜爱的食物,瞧它们那专心的样子,真逗人爱。

白云公园的周围,有好几座高大的山峰,两棵宝塔松高高挺立,好像两个披着绿衣的站士守卫着山。中间的山像一匹奔腾的骏马;左边的山峰像一只雄鹰正在展翅飞翔;右边的山峰却像只只正在玩耍的猴子,山下有几盆一串红,远远望去,花朵就像红宝石一样,整齐地排列在花茎上,美丽极了。公园的后面有一块稻田,一阵秋风吹来,稻田果的稻子摇来摆去,好像海涛一样,荡起层层金色的波浪。稻杆上,一粒粒包满的稻谷把稻秆压弯了腰,它们正等着农民伯伯来收割呢。

我喜欢秋天的白云公园,更喜欢果实累累、充实丰收喜悦的秋天!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6: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狮子狗,它的名字叫丁丁。

丁丁的脸和别的狗的不一样,它的脸短短的,头上的毛很长,只露出一双大大的眼睛。它的腿很短,跑起来就像一个大毛球在地上滚。平时睡觉或休息的时候,总喜欢爬着。

丁丁饿了的时候,就“汪汪”地大声叫,只要你给它食物吃,它立刻不叫了。中午的时候,我就带它去草地里玩耍,它就象一只出笼的小鸟,到处跑,那高兴劲就甭提了。你一见准会喜欢上它的。

丁丁不但样子逗人爱,还帮过我一个大忙呢!

有一次,我带丁丁去公园玩。一路上,它都是东张西望,像在找什么东西似的,还翘起一条后腿到处撒尿。到了公园门口,我买了一个鸡腿,三下两下就把肉吃完,就把骨头给了丁丁。丁丁把骨头吃完了以后,“汪汪”叫了两声,好像在说:“谢谢。”走了一截路,我突然感到内急,就躲进一个树丛中,了了一桩“大事”。我想:一会儿玩什么好呢?想着想着,就到了一个玩赛车的游乐场,我一看价钱,不贵,才2。50元一圈,我坐二圈吧。我正掏钱的时候,发现钱包不在了,忽然我想起刚才在树丛中的事。我便径直跑回刚才的树丛,到处找,可就是找不到,我急得脚不停地跺,丁丁也在树丛中东闻西闻。突然,丁丁叫了几下,我以为丁丁又找到骨头了,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我的钱包,我高兴极了,抱起丁丁说:“真乖。”

我们玩了很久才回家。出公园门时,我又买了一个鸡腿,这次,骨头和肉都是奖励丁丁的。

唉!你看,我家的丁丁多可爱。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7: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喜欢或敬佩的人。如果你问我谁是我最敬佩的人,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老师。”

赵老师平时说话很和气,每当上课时,我们所有人都会说:“老师好!”之后,老师会说:“同学们好,请坐。”说着便对我们鞠一个躬。开始讲课啦,我们大声朗读了课文以后,老师说:“大家谁知道文章一些词语的意思,和大家分享一下吧!他那和蔼的语气使我们的小手都举了起来……

赵老师的时间百分之三都不用在打扮上。浓浓的眉毛下是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是一张樱桃小嘴儿。穿衣也很朴素。

老师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给我们判作业上。整天几乎没有余下的时间。在学校里,二课后,同学在操场上玩耍打闹,老师却去开会,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

老师每天晚上,或下课的时间,都用在给我们备课,或写教案。再在上课时把知识传授给我们,我们在逐渐聪明,老师却在渐渐变老。

如果有人问我最敬佩的人是谁,我会回答道;“是老师。”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8:

六月的天气,说变就变。刚才还晴空万里,这会儿就电闪雷鸣。正如我老妈的脾气,刚才还风平浪静,这会儿就暴风雨来临。怪不得总听大人们上说:“每当暴风雨来临前,海面总是格外的平静”。

“滴——滴——滴”我家的门铃响了,我急忙跑过去,又喊了一声:“来了!”然后着急的开门。舅舅来了,他跑到楼上拿东西。而我却回房间写作业,只听老妈的声音在我耳边萦绕:“以后开门前不要大吵大叫,先看一下猫眼,如果是熟悉的人,你就开门,如果不熟悉的话,你就要问清身份再开门。”“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不耐烦地说到。老妈见我不耐烦,立即拿起我的作业,指着一道题说道:“这道题怎么漏做了?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做题要仔细,要认真!”我怒火上升,可是敢怒不敢言,只好说:“知道了,我改行了吧!”

我的老妈不仅严格要求我,还以身作则。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没有事,便跟妈妈一起去上会计课。在会计课上,老妈拿出电脑,把老师推荐的视频、文档、资料等,只要对她学会计有帮助的东西,全部拷到电脑里,然后打开她记笔记的本子,认真记起了老师的每一句话。重要的地方还用红色荧光笔涂一遍,再用水彩在那句子或词语下面划一条横线。休息的时候,老妈那炯炯有神的眼睛盯住老师不放,然后跑到老师那边问问题,当然老师也很热情地为她讲解。回到家以后,老妈吃完饭,开始复习课上讲过的内容,然后才安稳的睡觉。

老妈那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的品质值得我学习。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9:

在我的亲人、朋友、老师、同学这一些范围当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他就是现在当任我们的语文的老师的龚老师,虽然他对我们同学非常严格,但是我仍然喜欢他,信赖他,有时对我们严格、但也有许多对我们温柔。 他的个子长得高,戴着一副乌黑发亮的眼镜,外表和个性都长的很帅,他很爱打扮,差不多每隔几天,就穿着一套黑衣服。

有一次,我没有写作文,你叫我来办公室,补没写的作文,我拿到了笔盒跑到了办公室补作文。在补作文时,我却在一直想,自己为什么没有写作文。时间已经飞快的流逝着过去了十几分钟,老师提醒了我,我才从心思里回来呀!之后我把作文补上去了。这一次知道了没写作文的结果。 自从我见到你来,对你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好,龚老师你是我最喜欢、最信赖的一名优秀的老师。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10:

在古代就流传着“民以食为天”这一说法。如果某某人三天不吃一粒米的话,那他肯定就要饿死了!可是对于我这个“好吃佬”来说,一顿不吃就可以让我想的死去活来!一到中午,如果我不饿的话,我还可以按照正常人的吃法来吃饭。但是如果我饿了的话,而且餐具还没洗好,我会用我的超级“金龙巨爪”来抓着吃。但是如果菜还特别热的话,我会用我的“吸星大法”来吸着吃。

餐具刚洗好,我就会拿起勺子用“气吞山河”神功来一口吃下去好多菜,可是我噎着了!一下子,全家人都笑的前仰后合!当然,由于我这个“好吃佬”的吃饭神功还引起了许多笑话:1 有一次,姥姥把给做好的热腾腾的菜给端了上来,我立马就吃了一口,因为这个菜实在是太烫了!所以嘛,我的嘴皮就给烫破了!(呜呜。。。。真是一个没有必要的牺牲呀!)2 又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六合居吃火锅,我的爸爸和妈妈点了一些牛肉、羊肉,而我点了一盘饺子。端上来了,我以为那是熟的,所以就一口咬了下去。一吃才知道,原来是生的呀!太难吃了!(呕。。。。。!)3 还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个烧饼,妈妈说要用餐巾纸包住吃,我吃着吃着就把餐巾纸也给吃了下去!真晦气!怎么样,我的这个好吃佬很牛吧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11:

有个穿粉红连衣裙、短头发、脚穿白凉鞋的小朋友就是我的表妹—乐乐。

表妹生下来就会笑,一笑就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睡醒了一睁眼,眼珠就好奇地打量周围的一切。 这是我喜欢她的第一个原因——可爱。 表妹两岁时,长得挺逗人:小眼睛滴溜溜地转,头发稀疏,东跑西跳,活像一个假小子。这是我喜欢她的第二个原因——长相逗人。 表妹三岁时可是变了,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乱发脾气,不过也很好玩,最令我笑掉大牙的是有一次她把风油精当饮料喝了,幸好没出什么事!

这是我喜欢她的第三个原因——调皮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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