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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8 05: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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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篇1: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就在这个战火连天的年间,出了一位了不起的枭雄——曹操。曹操出生于一个显赫的官宦家庭,从小就接受着比常人高一级的教育,再加上他天生雄霸、聪颖过人,二十岁就踏入官场。他为人正直,不欺软怕硬,因此深受一方百姓爱戴。这也很有力的证明了曹操其实很有本事,霸气且英明,所以就连毛主席都赞扬他。

试看,经过多年的战乱,农业遭到了破坏,中原地区出现了“白骨蔽平原”的悲惨景象,曹操积极推广“屯田”方针,使中原农业得以很快的恢复这又显示了他的治国雄略,不亏为伟大的政治家。再看,曹操打破了汉末以来官位世袭的传统,重用那些虽然出身低贱但有一技之长的人,比如说张辽,虽出身寒门,但因有一技之长而被提拔为大将。因此,那时自愿投奔曹操的人越来越多,从而形成了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这也为他日后夺取天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不就说明曹操的度量大如海吗?曹操不仅有惊人的智慧和用人天赋,还有卓越的军事才能。曹操在战斗中常能以人之长补己之短,变被动为主动,化劣势为优势,创造了许多以少胜多的案例。例如在官渡之战中,袁绍想以号称八十万大军的优势直捣曹操中心,当曹操得知袁绍要发动进攻时,便与谋臣分析当时的情况,利用袁绍的优柔寡断、内部意见不统一的弱点,打败了袁绍。这便是曹操的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使其成为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古人云: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曹操的优点很多,但也有缺点。比如他爱猜疑别人,而就是一缺点使他丧命。曹操苦于头风,每次发作时都心乱目眩,所以招华佗为他医治,华佗给他施予针灸治疗,常常是随手而愈。但是后来华佗认为曹操头痛是因为现代所说的中风引起的,病根在脑中,不是服些汤药,施几针就能治好的,需用利斧砍开脑袋,取出“风涎”才可去除病根。而曹操却怀疑华佗是在借机杀自己,于是命人将唯一能解救自己的神医杀死。

随后,曹操也就病死在洛阳了。历史的车轮不断地滚动,每一分钟都有一位英雄人物诞生与消亡。纵观悠悠历史长河,又有多少如曹操般的枭雄呢?“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新人换旧人。”但曹操,他将是我心中永不落的英雄。我学他的霸气之中的智慧,学他的不论高低取材之功,放弃他的缺点疑心。这就是兼学而明,不一味的糊涂接受。每一位英雄都在教育着我们,我们必须取其之长补己之短,这才是做人的真正道理。

我喜欢作文篇2:

古人不远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是秦末的一位是项燕的孙子,楚国的贵族,因被封于项地,所以以地为氏。他从小胸怀大志。他小时候是楚国贵族,姓项明羽,在八岁时看到秦始皇就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想法。后来他的祖父被车裂而死五马分尸,家中人去避难身份一落千丈因此他从小就立志推翻暴秦。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再管他。力能扛鼎,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前207年12月,项羽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项羽率楚军到达巨鹿县南的漳水,立刻派遣英布和蒲将军率2万义军渡过漳水,援救巨鹿,初战告捷。接着,项羽率领全军渡过漳水,命令全军破釜沉舟,只带三日粮,以示不胜则死的决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断绝秦军粮道,包围了王离军队。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对将士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楚军把王离的军队包围起来,个个士气振奋,越战越勇。一个人抵得上十个秦兵,十个就可以抵上一百。

经过九次激烈战斗,活捉了王离,杀死了秦将苏角,其他的秦军将士有被杀的,也有逃走的,围钜鹿的秦军就这样瓦解了。项羽虽然英勇但也敌不过刘邦。项羽敌不过刘邦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小看了刘邦,如果他能正确的看清刘邦就不会失败,最中只有他能统一中国。可是他失败了。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勇的勇猛的化身,所以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项羽江苏省太仓市市一中初二{2}班周金星

我喜欢作文篇3:

要说我喜欢的人可多了,最最亲爱的爸爸妈妈、很很敬爱的曾老师江老师、特特崇拜的小江流儿。。。。。。可我最喜欢的人还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最亲密的哥们儿――邱东雄。

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浓眉大眼,尖尖的鼻头,大大的耳朵,一张能说会道的“乌鸦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每次考试只要他比我考得好,这张嘴准会在我老妈面前小广播;一旦他不如我时,那张嘴便会鸦雀无声了。但这并不能影响到我们的友谊)。他还有一脑子的知识,一肚子的力气和一身的正义与勇敢。

记得有一次,天灰蒙蒙地刮起了大风,正好赶上深秋时节,吹得树枝光秃秃的,落叶满街乱“跑”,尘土四处飘荡。我和邱东雄手挽手地走在放学的路上,我们顺着风追着漫天飞舞的落叶,欢快地跳起了拉丁舞,这时,邱东雄突然来了一个大刹车,我正准备取笑他脑子进水了,可他那欲哭的表情实在令我惊讶。顺着他那同情的目光,我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举着一把超大号的扫帚艰难地扫着地上的落叶与灰尘,累得大汗淋漓。于是他不由自主地跑到老奶奶面前说了一声:“我来吧!”就夺过又大又沉的扫帚,卖力地扫起来。我被感动了,也不甘落后地跑到那儿拿起一只簸箕,帮着清理地上的垃圾,直到把落叶全扫干净为止。

还有一次,一下课,我就跟邱东雄下了“挑战书”,看看谁的知识更渊博,谁就能把对方PK掉。这次我们比赛的是地理知识,我拿出我的杀手锏――歪门邪道,和他开战了。他得意洋洋地

考我他的新得――墨西哥、巴西的首都?这哪能难倒我嘛,我毫不犹豫答道:“墨西哥城和巴西利亚!看我的――赤道几内亚是在赤道的南面还是北面?”“啊――”这下邱东雄傻眼了,他挠头抓腮了半天终于哑口无言了。我轻松地取得了这个回合的胜利!第二天一早,没想到他就拿着《世界地图册》把我出的题的答案指给我看。当时,我真佩服他对知识的一丝不苟啊!

那天放学后,我们俩趁着监督同学打扫卫生时赶紧做家庭作业。一会儿,曾老师进来了,邱东雄立刻站起来对着老师大叫:“老师,老师,我的作业做完了张川还没做完呢!”我把头埋得低低的,心里那个恨啊,真想把他煮了吃!只听老师笑呵呵地说:“你是做完了,可你没张川做的认真!”虽然,我有些反感他的沾沾自喜,但自那次以后,我尽量加快了速度,他也提高了作业的质量。我们俩总在你追我赶!

邱东雄,我们永远是最佳的竞争对手、最好的铁哥们!我喜欢你!

我喜欢作文篇4:

每个人,人生中都会有自己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比如:《西游记》、《水浒传》、《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而我最喜欢的则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位居“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红楼梦》,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全过程为创作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展现了一段错综复杂的家族兴衰史,揭示了封建末世的人间百态,细读来令人唏嘘感叹。

书中所塑造的大量血肉丰满、风采各异的人物也已成为我国文学史上不朽的艺术形象。 从贾元春,因贤孝才德被选到宫中做女史去,到被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从林黛玉,因母患病身亡,到,父令其去京城外祖母家长住。从“贾宝玉初会林黛玉”,到“中举遁空门”。从薛宝钗, “比通灵宝玉识金锁”,到“错演金玉姻缘”等。处处演绎着喜怒无常,举目皆是诗情画意。

《红楼梦》中词藻警人,余香满口。字字句句好似美轮美奂的水晶玲珑塔,写功细腻而不似蜜,一个字、一个词、一句诗也能让人细嚼细尝。一个字有时也能代表一个很大的意思。就算你没有了解作者花的心血,从中也能猜出一二。 《红楼梦》里贾宝玉和林黛玉俩人互相互爱,而儿女姻缘自己和他〔她〕不能做主。从这可以看出封建末世的儿女姻缘是由父母做主,像“柔迎春误嫁山中狼”, “娇小姐伤心悲远嫁”……封建末世儿女姻缘有父母做主,未必不是好事,但也未必是好事。如果俩人难舍难分,或许会离家;或许会双双殉情,那时,父母后悔也来不及了;或许还会……总之封建末世儿女姻缘应由儿女双方互相看上。如果是这样,如花似玉的林黛玉、贾迎春、贾探春也不会有这样的悲惨或悲伤的结局了;英俊潇洒的贾宝玉也不会出家当和尚了。林黛玉是怎么去了的?是被贾母等一些人,活生生的气死了的贾母等一些人,明知贾林俩人相爱,却把两人分开了,插个薛宝钗进来。

《红楼梦》字里行间,都是作者曹雪芹的血,像“贾宝玉试才大观园”时所吟的诗、春节时所制的灯谜、结社时所吟的诗和闲暇时所写的诗等,如果作者曹雪芹没有丰富的知识和见多识广,怎能写出这么多的:雅字、雅词、雅句,雅诗?

我喜欢作文篇5:

“游泳健将、班级跳绳王、爱运动、羽毛球高手……”哇!这是谁这么拥有那么多关于运动的头衔?是我!如果你第一次看见我,总觉得我比较瘦,但是很高。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瘦?是因为我有一个运动计划!每天我都要转一下呼啦圈,除了转呼啦圈,我在夏天的时候,还会在柳江河“穿梭”呢!就因为这样,我在2013年的时候还得过柳州市小学生游泳比赛仰泳第七名的好成绩呢!

我除了爱转呼啦圈和游泳以外,我还喜欢跳绳、溜冰、羽毛球呢!在我们学校举行运动会三年级跳绳比赛的时候,我一举拿下跳绳比赛女子组第二名的好成绩。我在小区里面,我的羽毛球技术可是数一数二的。在2013年,我夺下了少年组第一名的成绩!冬天的时候我喜欢溜旱冰,我现在的技术可是连高手也未必比得上我呢!除了上面这些运动,我还喜欢跑步。我跑步的技术并不像打羽毛球这么好,可是我现在努力练习,将来我一定能超越更多人!

看完了大家肯定觉得我是一个只会运动而学习成绩差的孩子,就用一句话来说,你们眼中的我纯属“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类型。NO,NO,NO!其实别小看我,我可是得过我们学校三年级的英语默写亚军呢!除了英语,我的语文和数学成绩也不差,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范读,我还是数学课代表呢!

除了这些特长,我还会做一些小手工。我做过的手工,不是送给别人就是给家人玩。每次大家拿回家一天,第二天肯定是说我的手工做得太好了或者说是我可以去把这个拿去申请诺贝尔奖了,家人也是每次都把我的手工好好的保存,现在我做的手工都能塞满一个书架了!

我喜欢植物,我经常摘几朵野花来作为我制造手工的原料。家里也种了很多的花,我把那些叶子轻轻摘下来,然后拿出一张硬卡纸来,弄一会儿就变成了一个精美的书签!我喜欢看书,我把那些书签放在书里,树叶露出来,就像书是一个枝干,树叶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嫩叶,我经常这样看看得很着迷。

这就是我的特长和我喜欢的东西!你知道我的特长了吗?现在你想和我交朋友了吗?

我喜欢作文篇6: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动也。我一直不太喜欢体育,但不知为什么,有那么一节体育课,却让我非常喜欢,至今难以忘怀。

也不知是为什么,那节体育课当老师问起谁要尝试两千米长跑时,我便毫不犹豫地站了出来。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站出来,这对我来说是个挑战,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但似乎所有的理由都是浮云,那只是一种感觉,一种任性──我喜欢!

老师让我们试跑两千米,也就是围着学校操场跑八圈。当我刚开始听完时,不由得淡然一笑──这么点路程,我当多长呢。但当时我并不明白,只有自己真正地去尝试了,才能体会到其中的辛苦和不易。

那次试跑前八百米我跑得很是轻松,但到了一千米左右的时候,有人开始减速了,有人开始放弃了,而这却坚定了我跑完全程的决心──接力棒不可以掉,这个任务我们一定要完成!

到一千二百米时,我感到闷热了,嗓子有点不舒服,有点咳嗽,有点想吐。我开始减速,但却命令自己决不停下来。因为我明白:人生就像这长跑一样,一但停下来,可能再也不想跑,再也赶不上了。长跑,就得不断努力,坚持,绝不能停!想着想着我又能恢复了原速,如满上油的汽车,继续加速。

跑到一千六百米时,疲惫困乏又像大山一样袭来,双腿沉重,每迈一步就感觉那么艰难,我甚至希望下课铃马上响起。可是铃声没有响,我在心里忍不住自嘲,你不是说决不放弃吗?你不是说不成功就不能放弃吗?你不是说不坚持哪来地成功吗?你不是最讨厌半途而废吗?你的原则呢?想到这儿,我似乎轻松了许多,全身又充满了力量,把疲惫沉重全部抛到了脑后,全力以赴地向前冲过去。那会感觉自己就是牛气,就是喜欢!

就这样不断地鼓励自己,两千米我终于跑了下来。在参加预跑的同学中,尽管我的成绩排在了后面,但我不介意。毕竟我坚持了,我突破了自我,我挑战成功了!

真心地喜欢这节让我收获了很多的体育课。

我喜欢作文篇7:

家里,我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弟弟的关心;在学校,我有老师的关心和照顾,爱我的同学,还有最懂我的心的付煜瑶,也是我的知己。

她长着一张圆圆的小脸,一双浓黑的眉毛下边长着一双水灵灵大眼睛,鼻子低低的,长着一张小巧玲珑、可爱的嘴巴,非常能说会道,很会逗人开心,一笑起来会露出两个小酒窝,里面装满了欢乐,让人感到温暖。为什么说它是我的知己,看了下面的事你就明白了。我上四年级第一学期的时候,班主人选我当值周生,我尽心尽力的去当,把自己能做的事做得很认真,把自己的潜能发挥的淋漓尽致。

刚开始这几天过得挺顺利,可眼看就剩下最后两天了,我的老毛病又犯了,脚又疼了起来,但我又坚持了一天,最后一天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就跟马老师说,可能马老师以为这一点小毛病不会牵扯到我当值周生的工作的,也就没换。付煜瑶和我一起值周,以为他最懂我的心,我也只和她说我的心里话。付瑶煜见我这样,就去和马老师商量。

而许晴却倒我这来打小报告来了、编了一个谎(这也是事情过后才知道的)说付瑶煜在马老师那说我坏话,马老师听了还说以后干什么事也不用我了。因为徐晴是我信任的好朋友,我也就相信了徐晴的话,听完我很伤心,因为马老师不信任我了,不再用我了,我非常气愤地说了一句话:“付瑶煜怎么能这样做呢!”说完就跑走了,我自己躲在无人的角落偷偷流泪,因此我们两人之间闹别扭,不在一起玩了。时候我心里感到不安,心想:付煜瑶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呢?我想问付煜瑶,但没好意思开口,也没和他沟通。就这样子过了一个星期,等到第二个星期的周一,付煜瑶往我手里塞了一封信,我看完以后才知道许晴欺骗了我,更加欺骗了我们两人之间的友谊。那封信里有一句话特别让我感动,付煜瑶在心里说:胡艺娜,你要骂就就骂我吧,不管别人的事。

那封信我带现在还保留着,它不仅是我们友谊的见证,还是我谨防上当的警钟。事后我们的友谊更加深了,无坚不摧。这就是我的知己——付煜瑶。

我喜欢作文篇8: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肉嘟嘟的小脸蛋上长着一对细而长的柳叶眉,眉毛下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玲珑秀气的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总而言之,这是一张惹人喜爱的小脸。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告诉你吧,她就是我的好伙伴——曾雨舒。

雨舒是个乐于助人的同学。有一天早上,老师把第五单元的考卷发给了我们,雨舒考了100分,而她的同桌小余婷只考了60分,雨舒看在眼里,替小余婷急在心里。“丁零零……”下课铃响了,同学们争一窝蜂似地奔出教室到操场做游戏。我也不例外,迫不及待地跑去找好朋友雨舒玩。

可往雨舒座位一看,只见雨舒身子紧靠着小余婷,凑过脑袋正专心致志地给小余婷讲解考卷中的错题呢!她讲解得那么认真,一会儿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一会儿在考卷上指指点点,一会儿叽哩呱啦地说个不停……我走过去不耐烦地对雨舒说:“别讲了,我们去玩吧!”雨舒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笑眯眯地说:“你先去玩吧,我得帮助小余婷帮这些题目弄懂!”说完又低头耐心地讲解起来。我无可奈何地找其他同学一起去操场玩。

清脆悦耳的上课铃响了,我忙跑进教室。那天天气特别热,太阳像个大火球炙烤着大地,我玩得满头大汗。再看看雨舒,她仍然在为小余婷讲解难题,她也是大汗淋漓,豆大的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流,不过,我知道她是为了帮助小余婷而流汗的。正在这时候,吴老师迈着大步走进教室,雨舒急忙把考卷折好,放在小余婷的抽屉里,然后凑到小余婷耳朵边,轻轻地说:“待会儿下课我再继续帮你讲解。你上课一定要专心听讲,学习最重要的是靠自己的努力。”

又一节课结束了,同学们又争先恐后地跑出去玩,可雨舒还是像刚才那样坐在原位聚精会神地给小余婷讲解难题。一分钟、两分钟……功夫不负有心人,雨舒终于完成了“任务”,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小余婷感激地说:“谢谢雨舒!”雨舒不好意思地说:“不用谢,我的班长,这是我应该做的。”说完,雨舒拉着我和小余婷的手一起高高兴兴地到操场玩去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乐于助人的同学,我最喜欢她,你们也喜欢她吗?

我喜欢作文篇9:

《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带有自传性质的作品。记得妈妈刚从书店买回来的时候,我第一眼看到它,就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它。

我翻开它,去体味内容的情趣,去寻找他的精华,去挖掘它的宝藏,去结识故事中的主人公。静静地课堂上,孩子们都在写作业,小豆豆突然站起来,跑到窗边同燕子说话,全班哄堂大笑,这种情况不是一两次了;小豆豆把抽屉盖子打开,又“啪”的一声关上;用蜡笔满桌子画画,提一些古怪的问题让老师头疼万分……经过这么多稀奇事,学校决定让她转校。当看到这时,我忍不住“咯咯”地笑起来。后来,小豆豆进了一所由电车做教室的“巴学园”,这座特殊的学校只有五十人,教育方式更是别出心裁:每天上课的科目有同学们自己选择;去散步,到野外郊游,吃饭要吃“山的味道,海的味道”,还必须唱歌“好好嚼啊……”

我被这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的打动了,读的如痴如醉,满口余香,不知“今夕是何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巴学园”被B29飞机摧毁了!读到这里,我第一次感到战争的残酷、可恶,第一次感到和平的幸福与温馨。这本书吸引我的原因是黑柳彻子写出了我们儿童的真实面貌,这种真实的面貌在其他教育类书籍里很少见,可在现实生活里,在每个孩子的身上又都似曾相识。记忆可以传染,当看到作者把记忆翻新的时候,我也跟随作者回望我的童年,最后的一年让我们好好珍惜吧!小豆豆向往穿上有很多褶皱的灯笼裤,因为他羡慕穿着灯笼裤的大姐姐,一跺脚,露在外面的大腿就会颤悠一下。

而我小时候想穿高跟鞋,以为穿上它会很好玩,于是当妈妈休息时,我就赶紧从床上下来找出要比自己脚大好多的高跟鞋套在脚上,然后特意在屋里“咯哒,咯哒”地走上两圈。我还喜欢小豆豆的妈妈。现在,大多数家长都习惯为孩子承包一切,不让孩子玩、做家务,认为孩子学习好就行了。错错错,应该把孩子放到大自然的怀抱中去,让他们去发现,探索奥秘……别把孩子整天锁到房子里,使他们失去好奇心和童心,变成一个实实在在的书呆子。在我伤心时、难过时,它给了我快乐;在我闲暇时,它充实了我的生活;在我遇到困难时,它给了我勇气……

这种体会正是它带给我的。它就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窗边的小豆豆》!

我喜欢作文篇10:

穿越厚重的历史,走过曲折的流年,在泛黄的书页中,我遇到了她——几百年前那个酷爱读书的女子,在那嶙峋而立的天一阁旁。

她在徘徊,在迷茫,在哀叹……虽不知她的名字,我却感受到了她那颗执著的跳踏的心……她虔诚的祈祷终究无法穿越天一阁厚厚的墙壁,她渴求的目光也无法融化一把把冰冷的锁,她的青春、她的柔情、她的渴望都无法使那一扇朱红的大门打开。她只能徘徊在寂寞的青石小路上,一次又一次,可是,这又能怎样呢。江南迷蒙的细雨沾湿了她的衣襟,落红铺满了青石小径,覆盖了青石上绿绿的苔藓。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她轻轻地拾起一瓣残花:花已落,仍然如此明媚鲜艳。是什么使花儿如此悲壮如此凄美地从枝头飘落?它怀着怎样的心境?是迷惘?是失落?还是遗憾?花儿无言,只是优雅地轻盈地飘落,飘落……“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她的叹息是那么无力,在空气中弥散,没留下一丝痕迹。

叹息可消散,往事却无法如烟似云般消逝,她忆起了曾经。当初,太守送来了丰厚的聘礼,少年献上了殷切的盛情,父母一遍遍地述说太守之权倾朝野,媒妁一遍遍地述说少年之倜傥风流,可她低头不语,双眉紧锁。最终,父母只好同意她嫁入那个爱书成癖的范氏家族。她的双眉舒展了,她的眼眸闪亮了,她的笑靥明媚了。她将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她将于“天一阁”千百万藏书中消永日,她将与那饱读诗书的范家少爷执手偕老!我看到了她的满意,她的快乐,她的幸福……然而,她生命的春天并没有随着她的出嫁而来临。范家森严的防范措施,使她无法踏进天一阁一步;范家“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家规,更是使她无法触及到任何一本书籍。她闪亮的眼眸黯淡了,她明媚的笑靥消失了。我看到了她的失落,她的悲伤,她的后悔……日子一天一天地流逝。

她只能徘徊在那离天一阁最近的寂寞的青石小路上,一次又一次。她只能仰头望一望夕阳余辉中天一阁紧闭的户牖,一次又一次。她只能闻一闻从朱红的户牖的缝隙散逸的芸草的余香,一次又一次。穿过尘封的岁月,在那本《风雨天一阁》中,我看到了几百年前那个酷爱读书的女子无比忧郁无比哀怨无比无奈的眼神……她离我不远,真的,不远。我似乎触碰到了她的内心。在泛黄的书页中,我与那个爱书的女子相遇,她的名字,并不重要。她的执着,她的书香之气,在感动着每一个人……

我喜欢作文篇11:

斟一杯香茗,翻开一本诗集,在那些美妙诗句中与古人漫步,交谈,我便顿觉,古人与我们不远。当我走进诗歌的海洋,我便喜欢上了他,一个生性豪放的他——苏轼!他伫立在江畔,对着滔滔江水,他感叹着“大江东去浪淘尽”的无奈;他带着千骑卷平冈,高唱“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在妻子死亡十年时,他叹到: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那是我见过最凄凉的他,他流着泪,对着妻子的灵位倾诉自己思念,以往豪迈的姿态全无,汉子也有情。

我喜欢苏轼,喜欢这样豪放而又重情义的他。当我走进诗歌的海洋,我便喜欢上了他,一个在政坛上失意,在生活上又放荡不羁的他——李白!他明明因失意而“举杯消愁”,却说“明朝散发弄扁舟”;他满腹才华,却郁郁不得志,他安慰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他对自己的遭遇并不灰心;因生性豪放浪漫,他充满想象: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他爱喝酒,因此人们叫他“诗仙太白”,酒后的他,面对星空,他说“威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他重情义,看到汪伦为他送行,感慨: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我喜欢这样豪放不羁却又对朋友重感情,对生活充满浪漫的李白。当我走进了诗歌的海洋,我便喜欢上了他,一个著名女词人,一个也幸福过而孤独的她——李清照!在宋朝南移时,一向柔情的她也豪言: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她一生凄凉,连朋友的女儿都对她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她一怔,想到:真是“才”害了我吗?她多愁善感: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这样一个身世较好,知书达理的女子,本应该有人好好爱她,可她的一生,却无比凄凉,让人不免产生同情。我喜欢这样多愁善感,孤独而倔强的李清照。

与古人同游给了我很多启迪。岳飞用“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来激发我珍惜时间;孔子则用“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来教导我要谦虚好学。在与古人的交谈中我也感受到了自然的美丽,岑参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让我感受到了雪景的美妙;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让我体会到西北大漠的风情。

在诗歌的海洋中,我与古人同游,学习,与他们一同品味诗词,我才发现,古人不远。

我喜欢作文篇12:

我为什么喜欢写作,为什么?我很早就想问这个问题,我无数遍的问自己,为什么喜欢它,为什么。

为什么喜欢写作?

还不能说为什么,只是自己看到笔就像在贫困是的救济粮,想在干渴时的矿泉水,我对写作的感觉就是这样,不过自己看看,自己想想,这挺夸张的。可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也许文字就要这样的吸引力,一点点地诱导我,指导我。它实在太了解我了,导致我离开它就像离开了我知心的朋友,背叛了自己的快乐,最后郁闷死了。(不过这么说,好像把自己变成了伟大的文学家。。。。)

为什么喜欢写作?

还不能说为什么,只是自己在课间休息时仰望天空就想到我那美好的梦,看见流水就想到我写出的童话。(这话说的,好像我们学校变成了著名风景区了)想着想着,则一发不可收拾,那辽阔的想象力,让我穿梭远古于未来,此时的我只有选择。。。。。。写作,让我一点一滴真实的,个性的。。。。。。那些心情与思想封印在纸之中。可以让我一边成长,一边回望着我的过去。。。

为什么喜欢写作?

还不能说为什么,只是自己觉得我文章里的字可以带给我很多东西,可以抒发此时此刻的情感,可以让快乐,可以使我满足。只要自己收到一个小小的灵感就惊天动地,它开始与我的思想膨胀,越来越多,最后我只能将着惊天动地的灵感记录在纸上,此时我选择了写作!

为什么喜欢写作?

还不能说为什么,只是自己在感动时我想把它记录下来,得到快乐时我将它写下来,当自己发现心中有了疑惑、忧愁、启迪……时把它们都封锁在纸上。写作,就像我的一位密友,倾听着我的喜怒哀乐。

为什么喜欢写作?

说不上为什么,只是自己在写作当中,能够说出平时想说却说不出口的话,在我的作文当中,记录了我自己内心深处的各种想法。写下来的东西是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能够与朋友分享,再诚实的分析自己。

为什么喜欢写作?

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这到底为什么?我是那么地热爱写作,喜欢写作,可我喜欢的一切的源头到底是什么?如果说我前年就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或许要郁闷而死。我现在的也无法说清楚为什么,写作,你是那么神秘,却有让人痴迷。。。。。。。。现在的我能说清楚的是,我就是喜欢写作。或许这种喜欢不需要为什么的。只要自己拥有那份感觉,那份写作的感觉,永远丢不掉,就足够了。

我喜欢作文篇13: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三国演义》,其中关羽、张飞等人我很喜欢,但是,有时候三国演义中有些故事情节描写得很奇怪,让我有了想看看真实的三国史书的想法来弄明白。

关羽在三国演义里走麦城,最后被孙权砍了脑袋,可以说是个失败的武将。可是后世人们却把他尊为武圣,就是因为他为人忠义无双,欺强而不凌弱,就因为这点,曹操才在华容道逃生。他一生温酒斩华雄、战吕布、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水淹七军,威震华夏。张飞从黄巾起义开始就一直跟随刘备,当阳桥前喝退曹操大军、义释严颜、大战马超,可见他很厉害,可是他为人性急、好喝酒、打骂军士,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被范疆、张达杀害。赵云怀抱阿斗于长坂坡,视83万曹军如草芥,杀了个七进七出,汉水之战中他又以少胜多,曹军都不敢向前,刘备很赏识他的武艺和胆量,称他一身都是胆。

曹操很奸诈,一生经历大小数十次战役,统一了北方,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为大魏王朝打下了雄厚的基础,可是因为他的多疑而把华佗杀死,头风发作无人可医而死。小说《三国演义》是一部经典的文学艺术作品,它在很多地方运用虚构、对比的手法来对人物进行描写。为了说明曹操厉害,就把他的对手袁绍描写成一个草包型的人物,为了烘托诸葛亮这个人物的重要性,作者罗贯中先花了大量笔墨来铺垫,从刘备马跳檀溪巧遇水镜先生引出了“卧龙”、到刘备三顾茅庐关张不满;后再帮初出茅庐的诸葛亮虚构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

使诸葛亮这个人物足智多谋的形象活灵活现地跃然于纸上。小说《三国演义》是“七分真实,三分虚构”所以不能被它迷惑。华容道关羽放了曹操,不是书上诸葛亮所说的“我夜观天象,曹操命不该绝”而是因为:正是北方曹操的强大,才有了孙刘联盟的基础,如果曹操在华容道死了,北方一定大乱,孙刘就没有了联盟的基础,孙权就变成最强大的诸侯,孙刘军队相离太近了,他第一个就要灭掉刘备,所以曹操才不能被刘备的军队杀掉。当然真实的三国中刘备没那么仁,曹操也没那么奸,鲁肃也不是“呆子”。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三国演义》。

我喜欢作文篇14:

说到《西游记》,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我也是一名“西游迷”。今天,我就和大家一起聊“西游”。

《西游记》丰富奇特的艺术想象、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诙谐的语言,让多少人手不释卷。我第一次接触到《西游记》时就深深地为它的魅力而折服。那时我才5岁,和妈妈路过一家书店,封面上活泼的“毛猴儿”吸取引了我的眼球,本以为这是一本有趣的连环画,心里痒痒的,“死皮赖脸”地央求妈妈买下来,没买,就赖在那不走了。当时妈妈赶时间,只好“忍痛割爱”,“牺牲”了15元钱。从此,我“西游记梦幻之旅”开始了。说人物,我最喜欢“毛毛石猴”孙悟空了,说情节,我最喜欢“双猴记”,这部分中真假言谈举止一模一样,就连法力无边的南海观音也无法辨出真假,两个孙悟空你一言我一语,你一拳我一脚,从花果山争到南涨,从南海争到西天。

仍是真假难辨,不叫人眼花缭乱才怪哩!一次,我又捧着《西游记》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夜深人静时,我仍在“挑灯夜读”,因为人家都说:“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或许是太累了吧!不知什么时候,我便带着西游记进入梦乡。梦中怪事常常有,今天怪事特别多。我来到了一间洁白宽敞的教室,里面坐着许多与我年龄相仿的小孩。这时,老师走了进来,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双眼,那竟然是孙悟空。“孙悟空来了!”同学们不约而同地欢呼雀跃。仔细一看,他没了从前泼猴样:笔挺的西装,油光锃的皮鞋,炯炯有神的火眼金睛。他开始给我们上数学课,没有枯燥无味的讲解,没有接二连三的练习。他在黑板写了两道一步的应用题。我一看,似曾相识,再仔细一看,原来是书中的例题,只不过被一分为二罢了。待我们做完,他言简意赅地讲评,接着他给我们讲了个由《西游记》改编的智力小故事,正当我们沉醉于惊险离奇的故事情节时,他话锋一转,又回到了刚学的知识中来了,这是我才明白,他是在用这种方式帮我们掌握刚学的知识。真好,听故事,学知识两不误。

此后,孙悟空老师每一节课都有不同的花样,有时是脑筋急转弯,有时是智力闯关。自从他给我们上课以后,我们是笑声不断,教室成了欢乐的海洋。“哈欠!”忽然,一声“惊天动地”的喷涕声把我赶出梦来。我睁开眼,已经是日上三竿了,这时我才发现自己上演了一场“书桌喷涕睡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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